“两会好声音” 九三学社海南省委副主委、海南政协委员廖晖:以法治化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

发表时间:2022-01-25 15:27

当前,海南正加快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在今年海南“两会”上,九三学社海南省委副主委海南省政协委员廖晖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海南自贸港法律法规,积极引入世界一流的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建立健全全过程、多主体的法律监管制度,以法治化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

建设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如何把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工作做好是现阶段全省各方面、各领域的工作重点。

在目前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建设中,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顶层制度并没有完全发挥其应有效用,具体表现为广大市场主体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及配套法规的认识不够深入、运用不够频繁;二是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还有待完善,具体表现为尚未引入国际影响力较大的商事仲裁机构和调解机构、法院对审理国际商事纠纷的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等;三是针对各类风险的法律监管机制还有提升的空间,具体表现为监管环节还有缺漏、监管主体单一等。

为了打造高水平的法治营商环境,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现针对上述问题,廖晖委员提出三个方面建议。

廖晖委员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贸港法律法规,使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应有效用。首先,在日后的立法工作中,进一步贯彻“小切口”立法、“小快灵”立法、立“短条例”的做法,不断深入钻研、改进立法技术,使立法的内容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其次,要加大普法力度,让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及配套措施的精神理念、具体措施在企业、人才、百姓的心中根深蒂固。最后,要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比如举办自贸港法律知识竞赛、制作普法动画等,通过通俗易懂、具有吸引力的方式让自贸港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廖晖委员认为,积极引入世界一流的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并推动海南当地非诉纠纷化解机构对标世界一流机构进行创新。世界一流的仲裁机构、调解机构以其高效、中立、优质的服务质量成为外资考量当地法治营商水平的重要标准。因此,建议提前谋划布局,积极引入国际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等机构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同时,进一步推动目前已经设立的海南国际仲裁院、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非诉纠纷化解机构在机构规则的制定和优化上对标世界一流、进行大胆创新,比如进一步推动临时仲裁、第三方资助、紧急仲裁员制度的建设、完善和运用。

廖晖委员建议,建立健全全过程、多主体的法律监管制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强调,要“加强重大风险识别和系统性风险防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海南自贸港的制度、政策目前已经催生了一些风险,比如现阶段离岛免税政策就已催生出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问题,市场中存在部分主体恶意注册字号中含“海南自贸港”的公司后高价进行转让的行为。可预见的是,封关之后税收领域、海关监管领域等必然会面临更多社会新型风险,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为应对风险,我们必须要提前建立健全全过程、多角度的监管制度。全过程监管制度指必须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在事前监管上,应当避免放开无限度、无秩序的市场准入,依法依规提前识别存在不适格或恶意竞争等风险的市场主体和行为;在事前识别出风险因素后持续跟风险因素的后续发展,一旦锁定其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立即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多主体指我们不能单纯凭借政府的力量实施监管,而是要在政府牵头的前提下引入多方社会力量共同监管,比如由政府联合第三方机构打造行业信用评级系统、建立面对社会公众的提供重点领域内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制度。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及配套法规属于实验性立法,意味着我们必须在不断地试验中持续收集问题、调研改革的效果,并以获得的宝贵经验去反向修正已有规则和模式,进而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的法治化进程。”廖晖委员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配套的措施是海南自贸港法治化的起点,而绝不是法治化的终点,下一步可以将法治化工作的目光放在顶层设计的贯彻落实、多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创新和法律监管制度的加强完善上,以法治化促进海南自贸港的建设稳中求进、行稳致远。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